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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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辦函〔2015〕12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方案》已經14屆市政府第18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科技創新委反映。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17日
廣州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
培育行動方案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增強科技創新企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科技創新企業的質量和效益,推動全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市堅持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大力優化企業發展環境,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通過設立各種科技專項積極引導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發揮科技重大專項的帶動和引領作用,積極發展新興產業和新業態,在智能機器人、干細胞與組織工程、3D(三維)打印、生物健康、信息技術和新材料等產業領域推動產學研協同創新,大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高新技術企業1656家,規模以上工業高新技術產品產值8001億元,同比增長9.2%。科技創新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市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科技創新中小企業發展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體系尚未完全形成,科技創新中小企業發展速度有待進一步提升,在數量和發展質量上有待增強,在全市經濟發展中的作用還不夠突出等。
二、指導思想
以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為目標,圍繞高新技術企業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財政支持政策,構建以企業成長為主線的“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全鏈條政策體系;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財政投入的引導作用,強化企業創新的主體地位,合理配置科技資源,激發企業創新主觀能動性;引導創新資源和創新服務向科技創新企業集聚,培育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不斷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質企業。
三、總體目標
按照“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的梯次,培育扶持企業創新發展,形成科技創新企業集群。2015年至2017年,全市每年新增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1500家,力爭到2017年培育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4500家;2015年至2017年,分別新增高新技術企業200家、300家、400家,力爭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超過2500家。
四、重點任務
(一)建設科技創新企業基礎數據庫。
1.建設科技創新企業基礎數據庫。全面摸底調查我市科技創新企業,做好基礎數據收集、分析和篩選等工作,建設科技創新企業基礎數據庫。對進入基礎數據庫的科技創新企業,納入我市科技計劃體系支持范圍。(市科技創新委負責)
(二)大力培育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
2.建立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庫。按照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基本條件要求,遴選一批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統一納入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庫。(市科技創新委負責)
3.對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支持。對納入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庫的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其中,市財政與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白云區財政分擔比例為5:5,市財政與天河區、番禺區、花都區財政分擔比例為4:6,市財政與從化區財政分擔比例為8:2,市財政與增城區財政分擔比例為6:4,市財政與南沙區、黃埔區〔含原蘿崗區〕財政分擔比例為3:7),給予每家總額60萬元的經費補貼,自企業入庫年度起3年內按照3:2:1 的比例分年度撥付,專項用于企業開展研發、創新能力提升等活動。對入庫的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鼓勵建立企業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市財政按照相關政策予以補助。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不再享受補貼。(市科技創新委、財政局負責,各區政府配合)
(三)積極推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
4.大力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積極推薦我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進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享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培育政策和經費支持。(市科技創新委負責)
5.推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復審)申報。對在本方案實施期間,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即廣東省陽光政務平臺)提交高新技術企業申請并獲得省科技廳受理的企業,由市財政給予每家20萬元的經費補貼。同一企業不得重復享受此項補貼。(市科技創新委負責)
6.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復審)的企業給予獎勵。對在本方案實施期間,成功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復審)的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其中,市財政與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白云區財政分擔比例為5:5,市財政與天河區、番禺區、花都區財政分擔比例為4:6,市財政與從化區財政分擔比例為8:2,市財政與增城區財政分擔比例為6:4,市財政與南沙區、黃埔區〔含原蘿崗區〕財政分擔比例為3:7),給予每家總額100萬元的獎勵,獎勵資金由企業統籌使用。對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鼓勵建立企業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市財政按照相關政策予以補助。(市科技創新委、財政局負責,各區政府配合)
7.對各區已出臺相應的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配套扶持政策的,按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資助。
(四)全面推動企業創新發展。
8.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創造。實施企業專利“滅零倍增計劃”,大力推動企業加快知識產權貫標,對通過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以及貫標服務機構給予一定補助。(市知識產權局負責)
9.推動企業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按照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要求,督促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加大研發投入,積極取得核心知識產權,推動傳統工業企業向高新技術企業轉變。至2017年,力爭傳統工業企業通過技術改造新增高新技術企業100家。(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負責,市科技創新委配合)
10.推動國有企業轉型升級。引導支持國有企業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建立研發機構,積極開展研發活動。至2017年,力爭國有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超過100家。(市國資委負責,市科技創新委配合)
11.引導外資企業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引導支持外資企業在我市設立研發機構,增加研發投入,推動其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至2017年,力爭新增外資高新技術企業80家。(市商務委負責,市科技創新委配合)
12.落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認真貫徹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實現良性發展。(市國稅局、地稅局負責)
13.支持企業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建設。鼓勵支持企業積極培養和引進科技創新人才及其團隊,加強人才培養與交流,為企業創新發展提供人力支撐。(市科技創新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14.加大科技金融扶持力度。將我市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庫內的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優先納入我市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貸款貼息、創業投資補助、上市輔導等科技金融政策的支持范圍。(市科技創新委、金融局負責)
(五)發揮創新載體和科技服務機構作用。
15.充分發揮創新載體的作用。以高新區、科技園和孵化器等載體為依托,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產學研合作,指導開展科技創新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建立企業培育全流程服務體系。(市科技創新委負責,市委宣傳部配合)
16.提升中介服務機構服務水平。整合財稅、法律、知識產權、政策咨詢等專業領域的中介力量,通過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中介服務機構政策水平和專業能力,鼓勵和引導中介服務機構為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服務。(市科技創新委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宣傳和培訓工作。
17.加強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及培育政策的宣傳,擴大政策的到達率和知曉度。加強申報組織工作的培訓,引導企業積極創建、申報科技創新小巨人企業以及高新技術企業。
(二)加強資金保障。
18.2015—2016年的獎勵和補貼資金按本方案安排,2017年的獎勵和補貼資金待我市財政體制調整后另行安排。
(三)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
19.市委宣傳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創新委、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務委、國資委、知識產權局、金融局、國稅局、地稅局以及各區政府等單位,建立健全高效的企業培育工作機制,及時溝通培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同推進各項工作,為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群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四)加強工作考核和監督。
20.加強市區聯動,將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納入各重點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市政府與各區政府簽訂責任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落實檢查制度。